三种色
[出五蕴论] 〔一、显色〕,显即明显,色即质碍之色,谓青黄赤白、光影明暗、烟云、尘雾、虚空等色,明显可见,故名显色。 〔二、形色〕,形即形相,谓长短方圆、□细高下,若正不正,皆有形相,故名形色。 〔三、表色〕,表,显也、对也,谓行住坐卧,取舍屈伸,虽是所行之事,而有表对,显然可见,故名表色。[出阿毗昙论] 〔一、可见有对色〕,可见有对色者,即一切色尘也。谓世间之色,眼则可见,有对於眼故也。 〔二、不可见有对色〕,不可见有对色者,即五根、四尘也。谓眼识不可见而能对色,耳识不可见而能对声,鼻识不可见而能对香,舌识不可见而能对味,身识不可见而能对触,皆言胜义根也。四尘,即声香味触也;此四亦不可见,而有对於耳鼻舌身故也。 〔三、不可见无对色〕,不可见无对色者,即无表色也。谓意识缘於过去所见之境,名为落谢五尘。虽於意识分别明了,皆不可见,亦无表对故也。(五尘者,色尘、声尘、香尘、味尘、触尘也。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