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种法相

★入阿毗达磨论上四页云:然诸法相,略有三种。一、自共相。二、分共相。三、遍共相。自共相者:如变坏故,或变碍故;说名为色。如是即说可恼坏义。如法王说:苾刍当知;由变坏故名色取蕴。谁能变坏?谓手触故,即便变坏。乃至广说。如能疾行,故名为马。以能行故,说名牛等。分共相者:如非常性、及苦性等。遍共相者:如非我性、及空性等。由此方隅,于一切法,应知三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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