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取样观察法

心理卷
事件取样观察法(observation method of event\\ue011sampling)
与“时间取样观察法”相对。在自然情境下对预先确定的某种行为进行的观察与记录。1914年由霍恩首先应用于儿童课堂参与行为的研究。进行事件取样首先要明确界定所研究的行为与事件,其次要确定观察时间和地点,并确定需要记录的信息与记录方式。事件取样观察法不受时间限制,可以研究多种行为,不受行为出现频率的限制,能够对研究结果进行因果分析,但可能造成行为样本的异质性,而且所获资料不易进行定量分析。
出处:心理卷-->普通心理学-->基本概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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