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

交通卷
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
中国政府和中央军委为维护国家领空主权,规范国境内的飞行活动,保障飞行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共同制定的基本飞行法规。2001年公布并施行,次年修正。共12章3个附件。对空域管理、飞行管制、机场和航路上的飞行、飞行间隔、指挥作出了具体规定,并对通信、导航、雷达、气象及外国航空器在中国的飞行作了具体规定。附件对指挥联络信号、拦截和被拦截航空器的动作信号做了规定。
出处:交通卷-->航空交通-->航空交通史-->公约法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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